企业的任何问题者有原因,但原因可能并不是唯一的,而是多样因素作用的共同结果。同样,我们也可以说,企业的任何问题都有解决措施。但解决措施并非只有一个。如果我们认为一个方法,一种措施就能解决一个问题,可能犯了很大的错误。
如果某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高, 我们就会分析原因所在。可能是广告宣传不够,也可能是产品价格过高,还可能是服务问题。占有率问题可能是三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,如果片面降价,可能在扩大占有率的同时,侵蚀了企业的部分利润;而且片面降价特别容易引起恶性竞争,扰乱整个市场环境,这种现象在中国非常普遍。
在企业的实践中,我发现很多企业决策者面对错综复杂的问题时,一旦发现一项有效果的解决措施,就以为这是唯一正确的答案,而将其他解决措施舍弃,这其实是不对的。对企业的决策者来说,当解决措施存在多个时,重要的是对其进行排序,优先采用那些成本低,但效果更明显的解决措施。
同样上文的市场占有率问题,如果依“成本”进行排序,可能是:提高服务、扩大宣传、降低价格;如果依“效果”对解决措施进行排序,可能是:降低价格、提高服务、扩大宣传;如果以“效果的持续性”进行排序,可能是:提高服务、降低价格、扩大宣传。通过分析发现,降低价格虽然是最有效的,但是成本却最高,而且效果的持续性不够,一旦引起同类产品的价格战,效果的持续性更会急剧降低,而且后患无穷。同样,提高服务虽然短期内效果不如降价,但是成本最低,持续性最强。而且,相比降价的恶性竞争,提高服务是相互促进的正向竞争,对所有的企业(包括顾客)都是有利的。
对企业决策者来说,遇到经营问题,找到解决措施只是第一步,我们还要应该考虑是否还有其他解决措施,哪一种解决措施是最有利的。在企业里,还会出现一种情况,那就是处理问题的实际操办者,往往会向决策者优先提供选对自己最有利(却可能损害整个企业的利益),最省事的处理方法。如“提高市场占有率”这个例子,不负责任的营销部门可能会优先推荐降价的方案(这个方法最省事,立竿见影,但却损害企业的利润),而不会考虑到提高服务(因为提高服务往往是最费力的,而且短期内无法见效)。这种情况在企业内部普遍存在,毕竟每个人都有私心,大家在提供建议的时候,往往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,以不损害自己利益为前提的;真正公正无私的,能从企业整体出发考虑的,往往只有老板一个人。
因此说,企业的决策者来选择最佳解决措施时,一定要极为慎重,综合成本、效果及效果持续性、以及符合整体利益的角度去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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